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们是按收入核定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业总包企业,对外分包的合同金额要不要扣除?
如我公司总包装修合同100万元,对外分包消防合同20万元,按收入核定计算所得税时是按100万元计税还是按100-20=80万元计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据此,应按你单位当期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作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收入总额,即按100万元计税。
【上一篇:】
货运代理营业额扣除哪些费用后可作为营业额纳税申报?
【下一篇:】
企业向个人借款产生的利息在税前能扣除吗?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机电安装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查询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哪里年检?
- 上海注册公司时公司验资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 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及注册条件
- 上海徐汇区注册公司所需材料注册费用与流程
- 上海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的条件及变更所需材料
- 香港公司如何更改公司名称?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