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因为资金紧张,向无关联关系的个人借了一笔钱,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能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人员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资料。
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上一篇:】
建筑总包企业对外分包的合同金额要不要扣除?
【下一篇:】
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项目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资公司上海代表处注册所需材料
- 上海闵行区第十税务所电话及地址
- 什么是出资权属证明?
- 注册香港公司是否可以零报税?
- 出口商品,已取消其出口退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 销售桶装纯净水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 公司注册迁移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上海外资生产类公司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股东大会决议范本参考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