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一篇:】
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下一篇:】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退款后,已缴纳的营业税如何处理?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办理验资报告证明所需材料
- 非法信息,禁止提交
- 注册香港公司有哪些优势?
- 查帐税与带征税的区别?
- 一人公司的分类
-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政策
- 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 炒瓜子的个体商户,或只经销散装瓜果的小杂店,需要办理流通许可
- 注册资金的大小和退税有什么关系吗?
-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解读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