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司变更与注销 >
本着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现对企业申请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登记提出如下要求:
1、凡本区企业申请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必须由全体(新老)股东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松江工商所当场签署相关申请文件;
2、股东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提交股东(投资人)签署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与股东(新老)一起到场办理的,由股东当场签署委托书,无需公证。
以上要求自2005年6月6日实行.
【上一篇:】
外资公司投资方名称变更
【下一篇:】
上海公司如何变更法定代表人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公司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在哪里?
- 非法信息,禁止提交
- 一人有限公司设监事会设董事会监事(含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
- 上海自贸区存款利率高吗?
- 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如何变更公司股东?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如何交纳
- 个人信用记录如何查询?
-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