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上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查名,如何查询公司名称
【下一篇:】
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注册条件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个人注册外资公司需提供哪些材料?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备案
- 注册香港公司和注册国内公司有何区别?注册香港公司能否在内地经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真假信息查询
- 上海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对外服务窗口电话及地址
- 注册香港公司流程及费用
- 中外合资公司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 香港对企业的主要征税项目
- 如何注册上海企业管理公司
- 2011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税务部门有什么具体安排吗?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