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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

文章出处:huoyin责任编辑:huoyin发布时间:2015-01-19 02:55:20 点击数:0

外资公司在北京,打算在上海设立外资分公司。请问一下对于外资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其负责人是否可以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任?

依据外资企业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外聘人员。因而,外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但需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


外资企业分公司注册登记时,需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照片、简历,董事会任命书等工商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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