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汽车销售公司,在销售汽车的同时,无偿为客户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请问此类代收费用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上一篇:】
因自然灾害发生的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下一篇:】
建筑设计单位将业务分包如何缴纳营业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铁路运营区域内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 一人有限公司的缺点有哪些?
- 怎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上海外资企业撤资与转让
- 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变动核准申请材料
- 注册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注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流程
- 什么是普通法?
- 稽查局是否具有收缴发票的权力?
- 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