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外资公司 >
外资公司注册后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办理程序如下:
1、投资者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立项申请,市人事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批同意的颁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2、投资者自获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材料,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一篇:】
外资公司注册后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申办材料
【下一篇:】
外资公司注册后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申办条件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示范文本
- 如何更改香港公司地址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程序
- 上海注册商标所需要的流程及费用
- 上海注册香港公司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
- 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 什么是企业工商年度检验
- 上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材料及费用
- 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的名称参考
- 上海公司如何变更法定代表人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