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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企业纳税专户应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原开设基本帐户银行的基本帐户管理卡。
7.原开设基本帐户的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税务部门及银行所需,如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以上银行已和上海税务局签订了网上转税协议
注:如企业基本账户设立在以上六家银行、则不需再设立一般纳税帐户。如基本账户不在以上六家银行,可在上述任何一家银行开设一般纳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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