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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实收资本变更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其他有关文件。
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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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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