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办理条件:
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
1、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2、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3、减少分开机票;
4、其他(如:dos 版升级,纳税人申请等)。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防伪税控开票主机;
2、防伪税控IC 卡;
3、已开具尚未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及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注销当月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
4、经专管员签字确认的《上海市空白发票注销清单》或《迁移注销空白发票注销清单》;
5、《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缴单清单》;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上一篇:】
什么情况下发票需要缴销或交回给税务机关?
【下一篇:】
新注册成立公司纳税人如何选择适用的税控收款机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法律问题
- 外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资料与要求
- 上海分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手续流程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含义
- 两部委证券准备金支出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 出口退税的抵扣应如何操作?
- 企业集团开业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示范文本
-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 分税制是什么意思?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真假信息查询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