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办理条件:
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
1、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2、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3、减少分开机票;
4、其他(如:dos 版升级,纳税人申请等)。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防伪税控开票主机;
2、防伪税控IC 卡;
3、已开具尚未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及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注销当月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
4、经专管员签字确认的《上海市空白发票注销清单》或《迁移注销空白发票注销清单》;
5、《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缴单清单》;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上一篇:】
什么情况下发票需要缴销或交回给税务机关?
【下一篇:】
新注册成立公司纳税人如何选择适用的税控收款机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注册机电公司费用及流程
- 上海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小企业鉴别支票真伪与防止诈骗
- 外资企业的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 上海外资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与范围
- 上海一人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办理指南
- 如何重新申请抵扣海关税票
- 上海外资企业撤资与转让
-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规定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