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问:我公司是运输企业,有几部朋友的车挂靠在我公司跑业务,请问这部分业务收入的营业税应由谁来缴纳?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上一篇:】
货物运输代开票纳税人,能否按交通运输业差额计征营业税?
【下一篇:】
企业过去未收汇核销的业务,现在可否收汇核销?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运输发票符合哪些条件才允许抵扣增值税?
- 上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程序
- 上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申请表
-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政策调整
- 上海合伙企业投资所得,自然人合伙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如何填写支票,填写支票注意事项
- 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
- 出资证明书的特征
- 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好处都有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