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礼品,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礼品如符合上述规定范围,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作为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上一篇:】
补交的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下一篇:】
学校收取的择校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的15个常识
- 如何判断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偏低?
- 合资有限公司变一人有限公司(因减资)股东决定范本参考
-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具备哪些条件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注册流程图
- 什么是分支机构?
- 如何注册设计公司?
- 注册公司对法人及股东年龄有没有限制?
- 个体户不缴税会受到什么惩罚?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哪些材料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