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1、‘超过2年其他应付款未支付,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吗?
2、‘12月工资在09年1月支付,要调增应纳税额吗?
3、‘无发票的员工过节费支出,需调增应纳税额吗?
4‘预提未支付利息,需调整吗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2、是的。
3、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4、年末提而未付的利息需调整所得额。
【上一篇:】
续办临时居住证需要纳税证明,个税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材料?
【下一篇:】
所得税年度申报应报送的材料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合资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董事(含非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执行
-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都有哪些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 一人公司的犯罪主体及司法认定
- 室内设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什么是注册资本金?
- 一人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需承担的风险
- 上海房地产集团公司注册程序及设立条件
- 普通发票系统在功能开发上有何特点?
- 董事同时取得多家公司的津贴是否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