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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居民企业汇算申报数据报送税务管理员企业人员将数据输入“涉税通企业版”软件申报系统,然后导出申报电子数据,把申报数据盘连同纸质的资料(申报表主表、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报送给税务管理员。税务管理员将申报电子数据导入“涉税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与企业纸质申报表核对,进行逻辑审核,确定数据无误后,将申报数据盘交还给企业人员。
(2)非居民企业汇算申报数据报送征收部门。
企业人员持税务管理员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据盘及纸质申报表(主表、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到征收部门,征收人员将申报数据盘内与纳税人识别号相一致的申报数据文件读入到税收征管软件中,经与申报表核对无误后保存数据,并在纸质申报表上盖章确认。涉及补税的,同时开具税收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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