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们是一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机关近日纳税检查查补了我们企业2010年度3.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不但要补缴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请问,滞纳金计算时间如何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其滞纳金计算时间应从年度终了后规定的纳税申报期截止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上一篇:】
什么是代理记账?
【下一篇:】
稽查局是否具有收缴发票的权力?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信息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一人公司”重复设立属违法行为
- 静安区注册公司代理费用
- 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交税?
- 虚假发票的常见问题和主要自查方法
- 申请自营出口权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最低多少?
- 收据与发票的相同点与区别
- 环境艺术设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成为一般纳税人
- 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流程步骤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