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企业转让100%股权,变更法人,原企业资产含有房产、土地,变更法人后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2条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上一篇:】
工地工人的工资如何做账?
【下一篇:】
股票分红要扣百分之十的红利税能否改革或取消?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货运发票代开办理条件
- 美容美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企业买什么样的车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 注册资金等同于企业的真实实力吗?
- 有限公司注册后,何时需要开始向税务局报税呢?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合资有限公司变一人有限公司(因减资)股东决定范本参考
- 遗失的发票是否可以重新开具?
- 往来账款中的常见问题
- 香港公司如何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