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法院判决书法律效力较强,属于合法的扣税凭证,能够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企业牵涉经济纠纷或民事案件,未取得相关合规票据、凭证的,可以按照判决或其他司法文书内容,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有法院的判决书还不可以,企业最好还备有发票,或类似的实际支付凭证。
【上一篇:】
总分机构所得税税率不同情况下如何申报所得税?
【下一篇:】
组织职工旅游的支出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外资注册公司之软件技术公司的经营范围
- 上海财务代理公司注册及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需要资料
- 什么是资产保护?
- 上海公司变更股东费用_时间_需要的材料
- 什么是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受托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上海静安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哪些不用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
- 注册上海公司类别及经营范围能写哪些?
- 公司没有年检能否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
- 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条件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