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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纳税人对投资方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企业申请报告(原件);
2、清算表(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董事会决议(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企业章程(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5、相关年度会计年报(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
《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或《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通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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