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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

文章出处:huoyin责任编辑:huoyin发布时间:2015-01-19 02:55:19 点击数:0

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审核类)

审批项目名称: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审核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CGS001-01-2002

审批项目依据:

1、《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34号令公布)

2、《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

3、《广告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月9日工商广字[1988]第13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第86号令修订)

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1995]第32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5个工作日

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一、广告经营许可证受理

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方具有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与外方具有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共同投资申办合资合作广告企业,由市局广告处进行初审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审批。

条件:

申办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申请登记表》(《国家工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2、中方合资者书面申请报告书(依据同上)

3、中方合营者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依据同上)

4、成立合资(作)广告公司的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的合资(合作)广告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注册住所.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及数额.申请的广告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项目建议书由合资(合作)各方共同签字盖章。(依据同上)

5、成立合资(作)广告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合资(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合资(合作)各方基本情况,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计划,引进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方案,在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中国职员的安排,广告经营技术及市场分析,综合经济、数益论证等。(依据同上)

6、合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依据同上)

7、合资各方的资信证明(依据同上)

8、《广告审查员证》复印件(依据同上)

9、《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依据同上)

10、广告从业人员证明(依据同上)

11、广告管理制度 (依据同上)

12、采用的制作设备、技术及来源证明(依据同上)

标准:

1、属于本处管辖范围;

2、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局广告处受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确认齐备后,符合规定要求,应正式受理,给予申办人填写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初审人。

2、对申办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补齐后方能受理的,必须即时将所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给予申办人咨询解答。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

标准:

1、 符合管辖范围;

2、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局广告处处长核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设立中外合资广告公司的有关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同意审批"的初审意见退受理人,由受理人负责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审批人员审定。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市局广告处受理人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初审材料及时上报国家总局审定;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核准通过的合资广告企业材料文档及时上报国家工商局审定,并通知申办人。

2、对申办材料不齐全需补齐补正后方能受理的,应告知申办人所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并将申办材料退回申办人,并给予准确咨询解答。

3、对不符合设立条件[FS:PAGE]的,应一次性告知申办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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