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普通法
又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相对应,是当代世界上三个法系之一。其成员主要是讲英语的国家。主要特征是:1以判例法为法律的主要渊源。2没有欧洲大陆国家那样的成文法典,其制订法或法典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
在英国、美国、香港和大多数英联邦国家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都普遍使用的法律体系。与建立在条例基础上的大陆法系不同的是,普通法庭的决议来源于程序,也就是说,以前的法庭决议。大多数境外金融中心都把普通法系作为公司和信托公司的基础。
【上一篇:】
什么是法团注册证书?
【下一篇:】
什么是公司?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静安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有限公司增资章程修正案范本
-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材料有哪些?
- 成套设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哪些资料?
- 上海闵行区第八税务所电话及地址
- 填写现金流量表的步骤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经理(非法定代表人)股东决定备案范本参
- 新成立上海公司办理社保流程有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