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上海公司 >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第二条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是一致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上一篇:】
上海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篇:】
上海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什么是完税价格?审定完税价格的原则和方法
- 机电安装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 上海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要求及登记材料
- 个人注册外贸公司的费用及流程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含监事会主席)股东大会决议(任免非职工监事
- 珍珠奶茶经营店应该办理哪种许可证呢?
- 公司注册好之后如何领购发票?
- 所得来源的确定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