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虽然明确了适用税率,但未说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明示,谢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一篇:】
与企业所得税法相配套的政策、制度、办法有哪些?
【下一篇:】
增值税转型前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按什么税率交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香港公司注册不经营暂停后需缴纳多少费用?
- 上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费用_时间_需要的材料
- 什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 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外资企业出资期限
-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上海网络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 环境艺术设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两部委证券准备金支出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 上海公司中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