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注意:如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注意: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上一篇:】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下一篇:】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公司注册迁移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新注册外资公司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上海公司名称变更样本文件
-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 税务会计应具备的四个特点
- 想创业注册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看。
- 在上海哪个经济园区注册公司最好?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 补交的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 合资有限公司设监事会设董事会监事(含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