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看了刚才无偿赠送房屋的政策,假如是其他人送给我的房子,没有亲属关系,是不是也免税?
这种情况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享受无偿受赠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条件必须是刚才提到的那三种情况,除此之外,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受赠一方因为无偿受赠得到房屋,取得受赠所得,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自然人之间为逃避税收进行的无偿赠与行为,同时也是为了公平税负。
【上一篇:】
我将别人送的房子再卖出去,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
证券公司如何扣缴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外贸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答
- 外资公司现金出资的验证
-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后设立分公司的审批材料
- 如何注册上海城市规划设计公司
- 上海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有哪些?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材料有哪些?
- 注册公司之前您应该咨询了解清楚什么?
- 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应负法律责任
-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规定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