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是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领用定额发票,超出定额部分领用发票还需按照3%缴纳税款是否合理?
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第16号)第三条规定:对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帐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管理。
同时根据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因此,个体定期定额业户发票定额使用超出定额部分应当按照适用征收率申报缴纳税款。
【上一篇:】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开票时间有何规定?
【下一篇:】
购车发票丢了不能缴纳车辆购置税怎么办?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在上海代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 出口退税的抵扣应如何操作?
- 外商投资企业的住所应注意事项
- 想创业注册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看。
- 商标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 外资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 上海公司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 办理公司注册地址迁移有哪些手续?
- 选择代理记账公司而不是兼职财务的好处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