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公司购买回5台显微镜,销方多开票一台显微镜的金额,可发票已抵扣,而且月份已过四个月之久了,请问还能开红字发票吗?哪方开红字发票比较合理一些呢?
回复: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上一篇:】
打到公司个人账号的款能开普通发票吗?
【下一篇:】
暂估入账的收入可否在当月确认销项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 更改股权股东需要什么资料与费用
-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如何阅读?
-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转让购付汇
- 上海外资公司迁进(出)的条件与流程
- 新注册办理一家香港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 给客户送礼,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 在自贸区创业是否有优惠政策?
- 注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费用条件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