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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购买回5台显微镜,销方多开票一台显微镜的金额,可发票已抵扣,而且月份已过四个月之久了,请问还能开红字发票吗?哪方开红字发票比较合理一些呢?
回复: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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