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外资公司 >
外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由注册资本与借款构成。
投资总额(美元)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特殊规定
≤300万 >7/10
300万~1 000万 >1/2 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1 000万~3 000万 >2/5 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 000万 >1/3 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200万美元
【上一篇:】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审批登记程序规定
【下一篇:】
上海外资公司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申请材料与流程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闵行区第十一税务所电话及地址
- 2013年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如何填写
-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含非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
- 上海公司纳税申报时间及需要的材料
- 关于天行健
- 分得债权的股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 香港账户和离岸账户有几方面的不同
- 资本公积的确认和计量
- 电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上海注册分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