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第206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58条和《刑法》第158条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的含义是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
股东出资协议书
【下一篇:】
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ISBN和ISSN指的是什么意思?ISBN和ISSN有什么区别?
- 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登记流程与提交材料
- 上海注册公司如何查名
- 公司注册资本增减规定
- 上海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审批所需材料
- 上海公司变更股东费用_时间_需要的材料
-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责任
-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和程序
- 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特征?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