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
所得税汇算清缴:关注限额扣除项目调整
【下一篇:】
关于办公通讯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咨询?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自贸区存款利率高吗?
- 注册上海公司都需要哪些材料?
- 上海进出口公司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 销售免税农产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企业营业执照年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一人公司制度的优缺点
- 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如何注册设计公司?
-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资金
- 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