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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08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请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若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呢?
【答】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40×60%=24(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4万元。
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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