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某企业2008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请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若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呢?
【答】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40×60%=24(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4万元。
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5万元。
【上一篇:】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区别有哪些
【下一篇:】
股权投资业务该如何做账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指南
- 存货期末计量的具体方法
- 上海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注册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增设印刷经营项目所需材料
- 农副产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如何申请香港公司暂停
- 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纳税人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
- 有限公司设立应当提交哪些文件及证件?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设立许可、变更许可流程图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