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1、土地增值税的免征中,下列项目经过纳税人申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房地产;
(4)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者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原住房居住满五年的,免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2、下列项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
(2)合作建房,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成后按照比例分房自用的;
(3)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
【上一篇:】
消费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下一篇:】
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资公司合并后,其组织形式如何核定?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哪些不用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
- 建筑业分包单位怎么交纳营业税和开发票
- 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
- 股权投资企业取得红利能否全额计算业务招待费?
- 嘉定开发区注册公司流程、费用、需要的材料
- 注册上海公司所需的注册材料
- 外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登记的问题
- 注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