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百科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篇:】
公司法中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下一篇:】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包含有国有独资公司?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需要以下登记材料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工艺流程图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程序
- 医疗器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中国公司经理制度分析
- 上海外资公司海关登记材料
- 为什么预收的货款要交税?
-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解读》包括几个部分?
- 上海梅陇办税服务厅电话及地址
- 居住地的含义?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