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百科 >
在公司法中,对无形资产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规定如下:
原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新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修改理由:现行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过低,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但规定过高有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此,应适当提高无形资产在出资比例中的比重。新法的规定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上一篇:】
办理验资报告证明所需材料
【下一篇:】
上海外资餐饮公司注册材料与注册流程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个体工商户制度应该废除
- 企业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处理
- 在自贸区创业是否有优惠政策?
- 固定资产转让应以资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 电子设备折旧按残值为零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及程序
- 分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 已获得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的境外医疗器械首次注册
- 新能源科技发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