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销售额X税率
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当从发生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于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1.从销项税中准予抵扣的进项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纳税购迸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计算。计算公式为:
进项二买价X扣除率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税劳务,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条例规定允许扣除的,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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